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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世价值观

张德文 发表于 2012/2/13 10:23 2051次点击 | 收藏

 

普世价值

最近有些人热心探讨“普世价值”的问题,认为“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就是普世价值。我认为“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不是普世价值。一、它不具备完全的合理性,二、它的合理标准还不准确。

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一般情况下,只能这样决策。但是,多数和上级的意见不等于是真理。所以,多数和上级应该服从真理,少数人和下级确有真理,应该坚持,不要无条件服从,至少可以保留意见,反复解释宣传,争取得到理解、支持、采纳。无论民主还是集中,目标都应该是实现和谐发展。不利于和谐发展的民主和集中,都会被看作是不合理的民主和集中

人们想往自由,因为求发展需要自由。但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损害自身发展的自由,必须受到限制和制止。只有符合和谐发展实际的自由,才能被认为是合理的自由。

弱势群体要争取平等发展的条件,什么样的条件能使所有的人获得同样的发展呢?要产权,有人提出完全实行公有制,要财权,有人提出平均分配,要决策权,有人提出全民投票,要社会保障权,有人提出实行全民的养老、医疗、教育,要自由发展权,有人提出自由竞争,等等。不管是什么样的平等方案,实施都是有条件的,实施的结果利弊得失都是值得研究的,什么样的平等措施才算合理呢?在这里还是需要追求真理和谐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就是给所有的人提供了一个平等发展的条件。

人人需要爱,所以有人提出博爱无边。世界上的人、物、事,真的都可爱吗?都值得爱吗?各家宗教为什么都说恶人要下地狱呀?因为恶人不可爱。恶事也不可爱。损害人生存发展的事物都不可爱。只应该提倡人们爱促进和谐发展的人和事不要去爱那些破坏和谐发展的人和事。

这就提出需要给“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确定一个合理的界限与衡量标准,从真理中寻找普世价值。

能够被不分民族、种族、文化、信仰与国籍的人类绝大多数接受,能够被人类历史最终肯定的真理只能是有利于促进与实现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谐发展的客观实际,或者说是和谐发展、大家都赢的客观实际,这就是真理的内涵。认识真理就是认识这种客观实际;追求真理就是追求这种客观实际、创造这种客观实际;坚持真理就是维护这种客观实际;捍卫真理就是保护这种客观实际;这种客观实际是客观真理;对客观真理的正确认识是主观真理;真理的内涵是抽象真理;真理的实际表现是具体真理

能够被不分民族、种族、文化、信仰与国籍的人类绝大多数接受,能够被人类历史最终肯定的普世价值,只能是由具体事物构成的、产生的、创造的,有利于促进与实现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谐发展的客观实际,等于它促进和谐的程度和为和谐发展做的贡献。这就是价值的内涵,是和谐价值观的基本观点。创造价值就是创造这种客观实际,就是追求真理,使真理变为现实。权衡价值就是分析这种客观实际的质和量,提高价值就是提高社会与世界的和谐程度

价值是具体事物的属性,是指在具体事物中真理的含量,是从质和量的统一上对具体真理的度量,是真理转化为现实的尺度。促进与实现和谐发展的功能,是它的质;这种功能起作用的时空范围与强度——促进与实现和谐发展的程度,是它的量。

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和谐价值观的价值观念权衡利弊,就会驾驭社会的变革,朝着和谐社会的方向发展。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普遍接受和谐价值观的价值观念权衡利弊,就会驾驭这世界的变革,朝着和谐世界的方向发展。

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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