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事、做人都讲价值。但必须先弄清楚:我们追求的“价值”究竟应该是什么?这就需要准确地揭示“价值”的内涵。
事物的价值,等于由它构成的、产生的、创造的,有利于促进与实现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谐发展的客观实际,等于它促进和谐的程度和为和谐发展做的贡献。这就是价值的内涵,是和谐价值观的基本观点。创造价值就是创造这种客观实际,就是追求真理,使真理变为现实。权衡价值就是分析这种客观实际的质和量,提高价值就是提高社会与世界的和谐程度。
价值是具体事物的属性,是指在具体事物中真理的含量,是从质和量的统一上对具体真理的度量,是真理转化为现实的尺度。促进与实现和谐发展的功能,是它的质;这种功能起作用的时空范围与强度——促进与实现和谐发展的程度,是它的量。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和谐价值观的价值观念权衡利弊,就会驾驭社会的变革,朝着和谐社会的方向发展。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普遍接受和谐价值观的价值观念权衡利弊,就会驾驭这世界的变革,朝着和谐世界的方向发展。
人的生存价值,等于他为促进与实现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谐发展,或者说等于他为多少人的生存发展,创造与提供了多少有利的条件这一客观实际。巨人或伟人,是为最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创造与提供有利条件最多的那些人。人死了就不能继续创造价值,但是,死的本身也在构成和产生某种价值,所以才有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的说法。人生的价值等于他从生到死的价值总和。